竞买协议书
甲方:
乙方: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拍卖会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
二、瑕疵说明:
三、注意事项:
四、甲方现场看过标的,并对乙方的《竞买须知》及标的《资产评估说明》已作详细了解,无异议,并愿意遵守上述规则、自愿参加竞买 。甲方已对本次拍卖会的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认可其现状。
五、甲方委派 作为代表办理相关竞买手续,并参加本次拍卖会。
六、在办理竞买手续前,甲方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万圆整,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向乙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能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款到乙方指定账户为准。若甲方竞买不成功,则保证金于本场拍卖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部退回甲方(不计利息)。
七、甲方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后,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 3 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
八、违约责任:甲方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甲方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须支付本次拍卖中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的,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甲方须补足差额。
1、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2、未能按《竞买协议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履行义务的;
3、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4、采用行贿、恶意串通等手段非法竞得的。
九、本协议在执行中若有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可向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乙方注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本次拍卖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互为补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