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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定安县塔岭新区见龙大道南侧春阳大酒店客房部、酒楼及综合楼
时间:2024-09-10 人气:

注明: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定安县塔岭新区见龙大道南侧春阳大酒店客房部、酒楼及综合楼(包含土地使用权、地上房产、绿植树木等附着物及客房部、酒楼内部装修、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不包含综合楼内部装修、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1)春阳大酒店客房部、酒楼对应的土地为一宗土地(面积为9470.64平方米),已办理房地一体登记,证号分别为〔琼(2019)定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205号〕、〔琼(2019)定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206号〕,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67年5月30日止。春阳大酒店客房部建筑面积为10631.42平方米,酒楼建筑面积为6141.52平方米。

(2)综合楼地块存在跨宗地建设情况,两块土地面积分别为2134.12平方米和2051.76平方米。其中2051.76平方米土地已办理土地证,证号为〔琼(2019)定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108号〕,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67年5月30日止;另一块2134.12平方米土地目前仅办理土地登记卡(土地登记卡显示土地证号为定城(2003)96号)。综合楼房产建筑面积为12463.63平方米,房产证为〔房权证定城镇字第0008202号〕,目前尚未办理房地一体化登记。

(3)酒店部分树木、发电机房、二次供水、高低压配电、消防水泵房、泳池、地下室工程部办公室两间、仓库两间等设备设施可能存在占用第三人土地的情况,且可能存在共用、混用的情况,竞买人须实地查看、自行了解,买受人买受后,应自行与第三方协商解决,并承担可能产生的租赁费用、运输费用等费用或因协商不能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4)春阳大酒店客房部、酒楼现状有人经营,无租赁情况。综合楼现状有租赁经营情况,一侧一、二层出租作为超市和台球馆使用,租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六个月交一次;三层部分区域出租作为公司办公室使用,租约已到期;四层出租作为健身房使用,租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租金每六个月交一次。另一侧一至四层出租作为KTV使用,租期至2034年12月31日,现状已停业。具体承租情况须竞买人实地查看,自行了解。有意竞买者可到拍卖公司查阅相关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与承租方协商解决,并承担可能产生的应由原出租方(权益人)退还的保证金(押金)等费用。

(5)鉴于春阳大酒店尚在持续经营,本次拍卖涉及的春阳大酒店设备设施的数量仍在变化中,未来将按照资产交割日的实际数量进行交付,委托人及拍卖人对设备、设施的数量、质量、真伪、是否有瑕疵等不作担保,且评估基准日与资产交割日因数量变化产生的资产损益,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按现状净价拍卖。在拍卖成交后,若树木标的实际数量、种类存在差异,以实际交付为准,不影响拍卖结果,拍卖成交价及拍卖佣金不因该差异而多退少补。

(6)因酒店尚在经营中,委托方协调相关方完成交付整理并搬离需要一定时间,交付需较长时间。

(7)关于物业、水、电等费用欠缴情况,意向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物业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费用。


成交价款:93752000元

成交日期:2024.09.10(网络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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