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6年5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6年5月2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阿里拍卖平台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z.taobao.com;)对以下财产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1日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898-66533938
18689521478吴先生
18233562462张先生
我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6号嘉陵国际大厦6层。
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所含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物: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北侧占地18125.29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在建工程“定安春阳商贸城”项目
起拍价:55000000元,保证金:11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说明: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定安春阳商贸城”项目占地18125.29㎡由两宗土地使用证组成。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定安国用(2007)第175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定安国用(2014)第185号。
①《国有土地使用证》定安国用(2007)第175号登记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定安国用(2007)第175号 | |||
土地使用权人 | 海南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座落 | 定安县定城镇大众东路北侧 | |||
地号 | 图号 | 定城镇地籍图 | ||
地类(用途) | 商住用地 | 取得价格 | 1070万元 | |
使用权类型 | 转让 | 终止日期 | 2076年7月30日 | |
使用权面积 | 10398.96㎡(含公用地433.29㎡) | 其中 | 独用面积 | ㎡ |
分摊面积 | ㎡ | |||
签发单位 | 定安县人民政府 | |||
签发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
记事 | ||||
本宗地根据海南亚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07年6月18日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海南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而来。 | ||||
用地规划指标: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49%,城镇住宅51%),容积率3.29,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57.25%,绿地率20.17%。
②《国有土地使用证》定安国用(2014)第185号登记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定安国用(2014)第185号 | |||
土地使用权人 | 海南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座落 | 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北侧 | |||
地号 | 4690251003021077000 | 图号 | ||
地类(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取得价格 | 1566.5万元 |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终止日期 | 2084年8月4日 | |
使用权面积 | 7726.33㎡ | 其中 | 独用面积 | 7726.33㎡ |
分摊面积 | ㎡ | |||
签发单位 | 定安县人民政府 | |||
签发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
记事 | ||||
本宗地为国有土地。根据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2013-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批复》(定府函[2014]8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南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地使用权。 | ||||
用地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3.5,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57.25%,绿地率20.17%。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记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定建字第469025201800065号,建设单位为海南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定安春阳商贸城,建设位置为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北侧,建设规模91750.20㎡,土地证:定安国用(2014)第185号、定安国用(2007)第175号。遵守事项:
序号 | 计容面积 | 不计容面积 | 层数 | 结构类 | 总建筑面积 | |||
1 | 1号楼 | A区 | 商业 | 20968.87 | 0 | 地上4层 | 框架 | 20968.87 |
B区 | A栋住宅楼 | 11762.48 | 494.26 | 地上15层 | 框架 | 40183.39 | ||
B栋住宅楼 | 9520.32 | 0 | 地上18层 | |||||
C栋住宅楼 | 9594.74 | 0 | 地上18层 | |||||
商业 | 8614.91 | 197.28 | 地上3层 | 框架 | ||||
2 | 2号楼 | 商业 | 802.16 | 地上4层 | 框架 | 802.16 | ||
3 | 地下室 (人防地下室) | 商业(超市) | 7516.25 | 地下2层 | 框架 | 29795.18(人防面积4505.26) | ||
车库 | 20221.61 | |||||||
设备 | 2057.32 | |||||||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登记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690212019122513001,建设单位为海南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定安春阳商贸城(1号楼-B区A栋住宅楼,1号楼-B区B栋住宅楼,1号楼-B区C栋住宅楼,1号楼-B区商业,2号楼),建设位置为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北侧,建设规模40986.15㎡。建设规模40986.15㎡(其中1号楼B区A栋住宅楼计容面积11762.48㎡,不计容面积494.26㎡、地上15层,B栋住宅楼9520.32㎡、地上18层,商业计容面积8614.91㎡、不计容面积为197.28㎡、地上3层,2号楼商业802.16㎡、地上4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定建字第469025201800065号)。
备注:以上《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登记情况均摘自评估报告,具体以不动产登记、规划确认及实际为准。
4、评估人员于2024年10月23日现场勘察,该项目已停工,承建单位已撤离。宗地外围已用铁皮围挡,内地表长有杂草、少量报废移动板房和周围居民种植的瓜菜,侧面有基础支护围挡痕迹。原施工单位已完成部分工程,施工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供竞买人参考,具体须以实测为准。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移交。买受人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配套建设工程后,由其自行判断后续工程建筑物与前期工程建筑物之间的物理空间衔接事宜。
5、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应详细查看附件中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复函,并自行到自规、住建、税务等有关部门咨询关于项目拍卖成交后可能涉及的过户、项目变更、续建、运营要求、销售许可、税费负担等具体事项。
6、本拍品含在建工程,竞买人拍得后需与自规、住建等部门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续建合同、承诺书等,承担相应的续建、缴税、办证登记等义务及补充协议、续建合同中的义务,并按原规划(详情咨询自规部门)进行建设(根据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协助处置定安春阳商贸城项目的复函》相关内容“综上,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1750.2平方米)可按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件)。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相关部门规划等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续建等相关手续的,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春阳商贸城项目用地合宗相关情况的函》及《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春阳商贸城项目拍卖问题咨询的复函》说明“海南春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定安春阳商贸城项目位于见龙大道与文明路交汇路口,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8125.29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涉及两宗土地,其中地块一面积为10398.96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定安国用(2007)第175号,合同约定容积率≤3.29,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年限为69 年;经套核《定安县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现行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10643.9平方米(容积率≤3.38、建筑密度≤53.3%、建筑限高≤45米、绿化率≥20%)、城镇道路用地189.77平方米。地块二面积7726.33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定安国用(2014)第185号,合同约定容积率≤3.5, 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年限为70年;经套核《定安县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现行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7644.47平方米(容积率≤3.38、建筑密度≤53.3%、建筑限高≤45米、绿化率≥20%)、城镇道路用地0.21平方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82.65平方米(该部分用地建议按照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进行整体开发,我局同步开展控规技术修正)......该两宗地可以由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合宗,由我局就合宗事宜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进行土地评估并报县政府审议,涉及补缴价款的应按相关规定补缴土地价款并与我局签订补充协议。目前不存在欠缴土地闲置费和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详细查看附件内容,详询自规部门。因本标的土地合宗、规划调整、用地手续完善等事宜依规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价款及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8、对该项目已存在的涉及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由委托方依据法院生效判决进行处理,无需买受人承担。
二、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办理产权变更过户过程中涉及到相关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因本标的土地合宗、规划调整、用地手续完善等事宜依规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价款及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拍卖成交前所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卖方承担。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全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按现状净价拍卖,本公司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标的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查验和确认,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公司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上述标的物如存在违反规划进行加建、改建、扩建等违建面积,则相关违反规划的法律后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现状至交付日可能发生的变化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以及成交价格。房产、土地的面积、朝向、布局、使用现状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已有充分了解并认可其现状,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人对在建工程外观、质量问题、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在建工程与规划要求不同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该标的物可提供金融贷款服务
金融服务合作机构:海南精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898-66678999
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
银行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做出审批承诺,最终审核结果以银行线下审批结果为准。
四、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资格经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1日;
具体时间可能变更,以电话预约时间为准;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898-66533938 18233562462 18689521478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36号嘉陵国际大厦六层。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电话联系。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成交尾款、拍卖佣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尾款、拍卖佣金、阿里平台服务费:
1、向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成交尾款、成交价3.2%的拍卖佣金(户名: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收款账号为:46001004836059168168,开户行为:建行海口龙华支行)。买受人付齐全部成交款后,由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标的物成交款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2、向阿里拍卖平台交纳软件服务费。
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应向阿里拍卖平台按成交价比例缴纳软件服务费。(具体以阿里拍卖平台生成的收费为准)。
3、标的移交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买受人须携带相关资料(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符合本次拍卖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36 号嘉陵国际大厦六层)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竞价成功后,因买受人违约造成取消拍卖结果的,拍卖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之第八章违约责任款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条之规定,买受人无权请求返还其保证金,拍卖人可对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时,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本次拍卖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拍卖。现状指标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租赁情况等现实状况。竞买报名参加,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十一、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及平台展示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拍卖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四、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